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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通知】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员工标兵奖学金的通知

2021-09-30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全院201820192020级同学:

根据《公司员工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学校相关指标分配方案,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员工标兵奖学金推荐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核定指标3人;奖励金额8000/·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操行得分达到80分以上;

5.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参评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学院同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员工的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6.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成绩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核定指标43人;奖励金额5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操行得分达到80分以上;

5.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参评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员工的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学校认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星评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挑战杯),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6. 参评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即2020年认定同学),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7. 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国防定向生和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员工,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8. 长期参与校内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三)优秀员工标兵奖学金

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优秀员工标兵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操行得分达到80分以上;

5.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参评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6. 已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

7.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8. 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二、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 同一学年内,“奖奖不重复”,即获得其中一项奖学金的不能同时获得其他类奖学金

2. 拟评选同学在学工系统进行填报时,凡是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将取消资格,填写规范见附件4

3. 2020级转专业同学均在转专业前的班级参评。

4.相应成绩,均参考学工系统相关学年评优评奖用成绩。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118云顶集团手机版2021年员工奖励及资助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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